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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组织建设7—专外和公外教师共同开展课程研讨会

作者: 时间:2018-08-28 点击数:

学习型组织建设7—专外和公外教师共同开展课程研讨会

作者:谢丽琴 范丽萍    发布于:2018-6-11 14:39:58    打印本页   收藏本站

4月份,我系组织全体教师参加了江西省外语发展研讨会的分享会。首先,谢丽琴老师分享了专家对于外语类专业国家标准的解释和说明。国标指出本标准是外语类本科专业准入、建设和评价的依据。各高等学校外语类专业应根据本标准制定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体现本校定位和办学特色的培养方案。外语类专业学生应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良好的道德品质,中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人文与科学素养,合作精神,创新精神以及学科基本素养。外语类专业学生应掌握外国语言知识、外国文学知识、区域与国别知识,熟悉中国语言文化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知识以及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形成跨学科知识结构,体现专业特色。外语类专业学生应具备外语运用能力、文学赏析能力、跨文化交流能力、思辨能力,以及一定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课程体系包括公共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培养方向课程、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五个部分。此次专业国家标准从专业准入、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师队伍、教学条件、质量管理七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和解释,其中特别阐释了国标、校标和行标的区别和联系,对英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有切实可行的指导作用。其次,明确了教师发展的方向和意义。最后,对教学条件的规定也促使我系思考现在的办学硬件设施。

其次,范丽萍老师分享了英语听力课、英语写作课、英语口语课、商务英语综合课的示范教学的要点。英语听力课中关于听前、听中、听后的安排,以及外国文化的引入;英语写作课的教材建设、思辨思维与能力的培养;英语口语课中每阶段教学目标的设定与学生成就感的获得;案例教学法在商务英语课中的运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老师们表示从这些教学示范中获得不少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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