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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首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军做客文法学院 法学学术讲座

作者:孙浩东 王金鉴 王晓伟 时间:2024-11-14 点击数:

本网讯:10月22日下午,北京市国首律师事务所主任、文法学院客座教授王军律师在逸豪学术报告厅为法学专业师生做了题为“‘谁主张谁举证’规则的例外——民事诉讼中消极事实的举证责任”的学术讲座。文法学院教学主任何建军,法学专业全体师生3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王军教授,现任北京市国首律师事务所主任,身兼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多重身份,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律师、法律与权益维护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导师,同时受我院聘请作为我院法学专业客座教授。

讲座伊始,王军详细阐述了消极事实主张和否定事实主张的区别、消极事实主张的特性对举证责任的影响、貌似积极事实主张的消极事实主张三个方面展开了详细讲述。他通过多个案例,深入探讨了聚焦法律实践中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并解释了“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不同情况下的适用性。

其次,王军解释,消极事实是指那些“未发生”或“不存在”的事实,这与否定事实的主张有所不同。他强调,用积极的事实来证明消极事实的主张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在法律实践中,区分积极事实和消极事实变得尤为重要。

最后,王军指出,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规则仅适用于当事人提出积极事实主张的情况,并不适用于消极事实主张。在当事人提出消极事实主张时,举证责任应当转移给对方当事人。

在互动提问环节,王军耐心解答了学生们的问题,包括如何理解法律与正义的关系、如何面对职业挑战等,分享了他对法律职业道路的见解以及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方法,鼓励学生拓宽视野,指出法律学习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过程,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他的分享也激发了在场学生对法律职业热情与思考。

讲座后,举行了赣南科技学院法学客座教授受聘仪式,文法学院教学主任何建军为新聘任的客座教授王军颁发聘书。

此次讲座不仅丰富了学生们的法律知识,更激发了学生们对法律实践的深度思考。文法学院将继续致力于提供更多类似的学习机会,以培养具有扎实法律基础和批判性思维能力的法律人才。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法律辩论等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学院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法律实践,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同时,学院还将加强与法律实务界的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帮助他们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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