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拟定文法学院共289名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若有任何疑问,请直接向学院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312663 办公地点:1312室
文法学院
2025年9月22日